使用者協議

1.特別提示

在您自願選擇使用遊龍共創的產品和服務的情況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資訊的情況下,遊龍共創將會收集您的資訊(如手機號碼、身份證號、電子郵箱等),並可能對這些資訊進行分析和整合。

1.1福建遊龍共創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遊龍共創”)系www.854yx.com網站的運營商,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佈的操作規則提供基於互聯網的相關服務(以下稱“網路服務”)。為獲得網路服務,服務使用人(以下稱“用戶”) 在使用提供遊龍共創的各項服務之前,應仔細閱讀本服務協議,並按照頁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註冊程式,使用者在進行註冊程式過程中點擊“註冊”按鈕即表示使用者完全同意並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遊龍共創有權隨時變更本協議下的條款,使用者須定期審閱本協議。協議條款一旦發生變動,遊龍共創將會在遊龍共創相關的頁面上提示變更內容。變更後的協議在相關的頁面上公佈即有效代替原來的協議。使用者如不同意遊龍共創對本協議的所作的任何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遊龍共創提供的服務。如使用者在本協議變更後繼續使用遊龍共創的服務,即視作使用者已完全同意變更後的協議。用戶可隨時造訪http://www.854yx.com查閱最新服務協議。如使用者不同意本服務協議及/或隨時對其的修改,請停止使用遊龍共創提供的服務。 請注意:鑒於使用者使用網路服務之習慣,使用者有權利且有義務自使用遊龍共創服務之日起每月自行主動對本服務協議之全部內容進行重新閱讀,鑒於上述約定,用戶因自身怠於行使該等權利或怠於履行該等義務的,無權以未獲知上述內容而對相關條款的法律效力提出異議。

2服務內容

2.1遊龍共創服務的具體內容由遊龍共創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包括但不限於遊戲下載、運營活動、論壇(BBS)、聊天室、電子郵件、發表新聞評論等。遊龍共創保留隨時變更、中止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的權利。

2.2遊龍共創在提供網路服務時,可能會對部分網路服務(例如網路遊戲及其他電信增值服務)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費用。在此情況下,遊龍共創會在相關頁面上做明確的提示。如用戶不同意支付該等費用,則可不接受相關的網路服務。

2.3用戶理解並接受:遊龍共創僅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除此之外與相關網路服務有關的設備(如電腦、數據機及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均應由用戶自行負擔。

2.4使用者應使用正版軟體接受網路服務。

2.5遊龍共創是專為無物流的文化和虛擬產品提供的數位發行平臺,通過資料分發和支援系統、銷售支付計費系統以及客戶服務系統等,為使用者獲取數位內容產品提供優選管道。用戶理解遊龍共創也會為其他互聯網企業定制專業化的使用者服務體系,即使用者通過遊龍共創獲得的服務內容有可能來源於協力廠商企業,一旦用戶接受該協力廠商企業提供的網路服務內容,則使用者應當遵守該協力廠商企業對其服務做出的約定。如協力廠商企業接入遊龍共創系統且其既有使用者可以使用遊龍共創提供的服務,則該既有使用者即成為遊龍共創的用戶,其帳號也自動成為遊龍共創通行證帳號。該既有用戶同意亦將與在遊龍共創系統中直接註冊的使用者一樣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但對於這些既有用戶,遊龍共創在服務過程中會仍然提供其已經熟悉的遊戲帳號充值介面,該過程僅為方便使用者接受服務而設,既有使用者與遊龍共創之間的關係仍應受本協議的約定。

2.6關於用戶付費的特別提示:

2.6.1在遊龍共創系統中,使用者通過任何支付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卡充值、實物卡充值、網吧充值、手機卡充值等)為其帳號充值所直接獲得的均為“龍晶”(或遊龍共創系統更新發佈的其他支付工具);

2.6.2龍晶可以用於支付接入遊龍共創系統的所有互聯網應用及內容(包括協力廠商)的費用。一旦使用者用其帳號進入協力廠商企業的服務系統,則遊龍共創會自動通過和協力廠商企業的技術合作,將該帳號所剩餘的龍晶可以消費的該協力廠商系統自身的結算工具顯示給使用者;一旦使用者退出該協力廠商服務系統,則在遊龍共創系統中仍然可以顯示尚未消費的龍晶;

2.6.3為了尊重用戶的消費習慣和符合用戶體驗習慣,用戶在利用遊龍共創系統提供的服務進行付費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直接獲得其需要的協力廠商具體應用內容中的結算工具,而不是直接顯示獲得龍晶的情況,使用者理解並知曉遊龍共創已經在後臺技術系統內自動將龍晶兌換為協力廠商系統自身的結算工具,用戶為獲取協力廠商具體應用內容而支付的費用均系通過協力廠商應用內容提供企業的自身系統的結算工具而非直接通過龍晶進行結算的;

2.6.4協力廠商應用內容提供企業如果是網路遊戲運營企業,則該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可能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同時在遊戲中設置遊戲道具,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龍晶。通常來說,在使用者選擇進入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的系統後,遊龍共創會自動將用戶帳號中剩餘的龍晶全部顯示為可以消費的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發行的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總量,龍晶和它們的兌換比例將會明確公告給用戶。即使使用者可能感受到龍晶和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設置的遊戲道具之間的直接存在對應關係,但在遊戲程式之外的計費系統中,仍然是由龍晶兌換成該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發行的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然後再將該網路遊戲虛擬貨幣根據使用者的需求轉換為遊戲內的道具。用戶理解其對遊戲道具的需求往往是消費的最終目的,遊龍共創和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合作對於付費過程的設置均為方便用戶消費和符合用戶體驗習慣而設置,即使使用者在整個消費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過程中可能無法直接體驗到其發行的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的存在,而事實上它們確實真實存在於網路遊戲發行企業的系統中。使用者理解並明確知悉,使用者在協力廠商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所運營的網路遊戲中所購買的任何存在於網路遊戲程式內的遊戲道具均系通過兌換或支付該三方網路遊戲運營企業自身發行的網路遊戲虛擬貨幣而獲得的,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技術上均不是直接通過龍晶進行結算的,遊戲道具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法通過龍晶進行直接購買。

2.6.5用戶理解並知曉,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非交易一方,也非交易任何一方之代理人或代表;同時,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也未授權任何人代表或代理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從事任何網路交易行為或做出任何承諾、保證或其他類似行為,除非有明確的書面授權。鑒於互聯網及網路交易的特殊性,遊龍共創無法鑒別和判斷相關交易各主體之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資質、信用等狀況,也無法鑒別和判斷虛擬交易或正在交易或已交易之虛擬物品來源、權屬、真偽、性能、規格、品質、數量等權利屬性、自然屬性及其他各種狀況。因此,交易各方在交易前應加以仔細辨明,並慎重考慮和評估交易可能產生的各項風險。遊龍共創不希望出現任何因虛擬物品交易而在使用者之間及用戶與遊戲開發運營商之間產生糾紛,但並不保證不發生該類糾紛。對於因前述各類情形而產生的任何糾紛,將由交易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有關法律通過適當的方式直接加以解決,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不參與其中;對於因此類交易而產生的各類糾紛之任何責任和後果,由交易各方承擔,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及後果。遊龍共創不希望出現任何人利用遊龍共創或因使用遊龍共創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但並不保證不會發生此類行為或類似行為。遊龍共創將依據中國法律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發生前述各類行為或降低發生這類行為的可能性或者降低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其後果。對於因前述各類情形而產生的任何糾紛,將由權利受到侵害之人和侵權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有關法律通過適當的方式直接加以解決,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不參與其中;對於因此類行為產生的各類糾紛之任何責任和後果,由相關責任方承擔,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及後果。任何非遊龍共創責任而產生的任何其他糾紛,概由糾紛各方依據中國相關法律以適當的方式直接加以解決,遊龍共創不參與其中;對於因該類行為產生的各類糾紛之任何責任和後果,由相關各方承擔,遊龍共創及其所有者不承擔任何責任及後果。

2.6.6對於用戶連續3個月未使用的帳號,遊龍共創有權(但無義務)予以刪除。 該用戶至最後一次使用日止帳號上剩餘的價值(包括但不限於相應遊龍共創龍晶、代金券、遊戲幣等虛擬貨幣、道具)相應的所有權歸遊龍共創所有,被取消的價值將不予任何補償。

2.7遊龍共創有權不定時地通過郵件或短信等方式向使用者發送業務公告等資訊。若收到短信後不願再接受類似消息,請回復TD。

2.8用戶一旦充值龍晶成功,購買龍晶的相關費用和利用龍晶購買的相關產品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退回。用戶不得要求遊龍共創返還用戶已經支付的任何資費,無論該等資費是否已被消費。

2.9詳情請見《充值服務協議》。使用者在進行註冊程式過程中點擊“註冊”按鈕即表示使用者完全同意並接受《充值服務協議》。

3使用規則

3.1用戶承諾以其真實身份註冊成為遊龍共創的用戶,並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資訊真實、完整、有效,依據法令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所提供的資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用戶提供個人資料不準確、不真實而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用戶承擔。遊龍共創有權審查用戶註冊所提供的身份資訊是否真實、有效,但用戶應理解並知悉,鑒於網路服務的特殊性及現在的法律規定,遊龍共創可能無法實質審查使用者註冊資訊,故使用者應自行保證提供的資訊的真實性、有效性,遊龍共創不對此產生的風險承擔任何責任。用戶以其真實身份註冊成為遊龍共創使用者後,需要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資訊的,遊龍共創應當及時、有效地為其提供該項服務。若使用者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或所提供的資料已變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遊龍共創無法為使用者提供或進一步提供服務,遊龍共創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3.2用戶註冊成功後,遊龍共創將給予每個用戶一個使用者帳號及相應的密碼。該使用者帳號和密碼由使用者負責保管。使用者有義務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並正確、安全地使用其帳號及密碼,並對登錄後所持帳號產生的行為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遊龍共創應積極地採取技術與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戶帳號的安全、有效。任何一方未盡上述義務導致帳號密碼遺失、帳號被盜等情形而給用戶和他人的民事權利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鑒於網路服務的特殊性,遊龍共創無義務審核是否用戶本人使用該組帳號及密碼,僅審核帳號及密碼是否與資料庫中保存的一致,只要任何人輸入的帳號及密碼與資料庫中保存的一致,即可憑藉該組帳號及密碼登陸並獲得網路服務,所以即使使用者認為其所有的帳號登陸行為並非其本人所為,遊龍共創將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3.3使用者發現其帳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異常的情況的,應及時根據遊龍共創公佈的處理方式通知遊龍共創,並有權通知遊龍共創採取措施暫停該帳號的登錄和使用。遊龍共創在收到用戶要求採取措施暫停其帳號登錄和使用的通知後,應當要求用戶提供並核實與其註冊身份資訊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遊龍共創核實用戶所提供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相一致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暫停用戶帳號的登錄和使用。遊龍共創違反前述約定,未及時採取措施暫停用戶帳號的登錄和使用,因此而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用戶沒有提供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用戶提供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不一致的,遊龍共創有權拒絕用戶前述請求,用戶應當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3.4用戶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向遊龍共創提供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時,遊龍共創應當為用戶提供帳號註冊人證明、原始註冊資訊等必要的協助和支援,並根據需要向有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證據資訊資料。

3.5使用者同意接受遊龍共創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使用者發送的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資訊。

3.6 使用者在使用遊龍共創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3.6.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伺服器所在地與行為發生地等有關法律、法規;

3.6.2遵守所有與網路服務有關的網路通訊協議、規定和程式;

3.6.3發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帳號或帳號出現安全性漏洞的情況,應立即通告遊龍共創。

3.7禁止使用者在接受網路服務過程中進行以下侵害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3.7.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3.7.2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7.3洩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秘密、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或者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3.7.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3.7.5宣揚邪教、迷信的;

3.7.6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3.7.7宣揚淫穢、色情、賭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7.8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3.7.9 違背社會公德的;

3.7.10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8禁止使用者進行以下侵害網路服務安全性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3.8.1 以任何形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直接或間接採取組織、教唆、竊取、佔有、使用、撿取、購買、轉賣等手段侵犯任何協力廠商擁有使用權的帳號、角色、虛擬貨幣、虛擬物品、虛擬道具等權益;

3.8.2以任何積極或消極的形式協助他人侵犯協力廠商權益的;

3.8.3禁止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無關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3.8.3.1為任何非法目的及與遊龍共創提供服務或產品未有直接關係而使用網路服務系統;包括但不限於買賣號、角色、虛擬貨幣、虛擬道具、虛擬物品,宣傳賭博、非法彩票等;

3.8.3.2未經遊龍共創授權訪問或試圖訪問及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相關的任何帳戶、電腦或網路;

3.8.3.3未經遊龍共創授權利用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他使用者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的個人身份資訊和通訊資訊;

3.8.3.4下載、安裝或使用未經遊龍共創授權開發並正式發佈的其他任何網路服務或產品;

3.8.3.5接收或下載由其他遊龍共創用戶傳輸的用戶所知道或應當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傳播的任何材料;

3.8.3.6利用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傳輸含有電腦病毒、破壞性程式的檔或其他任何可能對他人電腦或互聯網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軟體或程式;

3.8.3.7利用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傳輸任何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駡性的、恐嚇性的、庸俗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資訊資料;

3.8.3.8利用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進行任何不利於遊龍共創的行為;

3.8.3.9利用遊龍共創服務系統進行任何洗錢、預付卡套現、購買和銷售非法取得虛擬貨幣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伺服器所在地與行為發生地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3.8.3.10就遊龍共創及合作商業夥伴的服務、產品、業務諮詢應採取相應機構提供的溝通管道,在公眾場合發佈有關遊龍共創及相關服務的負面宣傳。

3.9如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服務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遊龍共創或其授權的人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或刪除使用者收藏的內容等、暫停或終止使用者使用網路服務的權利)以減輕用戶不當行為造成的影響。

3.10使用者使用根據本協議獲得的使用者帳號和密碼登錄遊龍共創的網站或接受其他遊龍共創提供的服務專案時,應遵守該網站或服務專案的相關服務協議及使用守則,使用者登錄上述網站或接受上述服務專案時即視為對相關服務協議及使用守則的接受。

4內容所有權

4.1遊龍共創提供的網路服務內容可能包括:文字、軟體、聲音、圖片、錄像、圖表等。所有這些內容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保護。

4.2禁止使用者進行以下侵害網路服務智慧財產權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4.2.1複製、翻拷、傳播和在網路上陳列產品的程式、使用手冊和其他圖文音像資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4.2.2公開展示和播放本產品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4.2.3出租服務產品於他人;

4.2.4對網路服務或相關產品的程式、圖像、動畫和音樂進行還原、反編譯、反彙編、剪輯、翻譯和改編等任何修改行為;

4.2.5修改或遮蓋網路服務或相關產品程式、圖像、動畫、包裝和手冊等內容上的產品名稱、公司標誌、版權資訊等內容;

4.2.6使用者不得對網路服務或相關產品進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編譯(Decompile)或反彙編(Disassemble)等任何技術性的與合理使用網路服務無關的行為;

4.2.7以本網路服務作為營業使用;

4.2.8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軟體保護條例、國際法及伺服器所在地與行為發生地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5使用者資訊保護

5.1保護用戶(特別是未成年人)的隱私是遊龍共創的一項基本政策,因此,若父母(監護人)希望未成年人(尤其是十歲以下子女)得以使用本服務,必須以父母(監護人)名義申請註冊,在接受本服務前,監護人應自行判斷本服務是否符合於未成年人,否則,遊龍共創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風險或責任。

5.2在不透露單個使用者隱私資料的前提下,遊龍共創有權對整個使用者資料庫進行技術分析並對已進行分析、整理後的使用者資料庫進行商業上的合理利用。用戶充分理解並知悉,儘管遊龍共創對用戶的隱私權保護做了極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證現有的安全技術措施使使用者的技術資訊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損失。遊龍共創可能會與協力廠商合作向使用者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協力廠商同意承擔與遊龍共創同等的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則遊龍共創有權將使用者的註冊資料等提供給該協力廠商。

5.2.1使用者在使用產品和服務時存儲在遊龍共創控制範圍內的非公開信息(以下合稱“使用者資訊”),應按照本條約定進行披露及保護。

5.2.2為了向使用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在使用者自願選擇使用遊龍共創的產品和服務的情況下,或者明示同意提供資訊的情況下,遊龍共創可能會收集使用者資訊(如手機號、身份證號等),並可能對這些資訊進行分析和整合。在使用者使用遊龍共創的產品和服務時,伺服器可能會自動記錄部分使用者資訊。

5.3未經用戶許可遊龍共創不得向任何協力廠商公開或共用使用者註冊資料中的姓名、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繫方式、家庭住址等個人身份資訊,但下列情況除外:

5.3.1用戶或用戶監護人授權遊龍共創披露的;

5.3.2有關法令要求遊龍共創披露的;

5.3.3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於法定程式要求遊龍共創提供的;

5.3.4遊龍共創為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而向用戶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時;

5.3.5應用戶監護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使用者個人身份資訊時;

5.3.6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6免責聲明

6.1遊龍共創通行證所有者不保證以下事宜:

6.1.1本服務將符合您的要求;

6.1.2本服務將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

6.2使用者明確同意其使用遊龍共創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遊龍共創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也由其自己承擔,遊龍共創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7拒絕提供擔保

7.1使用者個人對網路服務的使用承擔風險。遊龍共創對以下事宜不作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

7.1.1本協議項下游龍共創提供的相關網路服務將符合使用者的要求;

7.1.2本協議項下游龍共創提供的相關服務將不受不可抗力、電腦病毒、駭客攻擊、系統不穩定、使用者所在位置、用戶關機、電信部門原因及其他任何網路、技術、通信線路等外界或人為因素的影響;

7.1.3安裝、複製、訪問網站、充值、運行用戶端軟體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網路遊戲”及/或接受遊龍共創提供的相關服務與任何其他軟體不存在任何衝突;

7.1.4通過遊龍共創網站、網路遊戲官方網站及其他相關網路上的連結和標籤所指向的協力廠商的商業信譽及其提供服務的品質。

8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8.1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需暫停網路服務,遊龍共創將盡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8.2使用者在接受遊龍共創服務時實施不正當行為的,遊龍共創有權終止對使用者提供服務,該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違法、違反公序良俗、侵犯遊龍共創或任何協力廠商之權益等。

8.3使用者在接受遊龍共創服務時實施本協議中有明確約定或屬於遊龍共創事先明確告知的應被終止服務的禁止性行為的,遊龍共創有權終止對使用者提供服務。

8.4使用者提供虛假註冊身份資訊,或實施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遊龍共創採取中止措施應當通知用戶並告知中止期間,中止期間應該是合理的,中止期間屆滿遊龍共創應當及時恢復對使用者的服務。

8.5使用者利用遊龍共創服務進行洗錢、預付卡套現、購買和銷售非法取得虛擬貨幣等違法行為的,遊龍共創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中止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的權利。

8.6如果您在註冊遊龍共創通行證後連續3個月時間內,沒有使用過此遊龍共創通行證(包括使用此遊龍共創通行證登錄遊戲,登錄網站,充值),則該遊龍共創通行證不會被系統保留。

8.7用戶接受、使用或在相關更新條款發佈後繼續使用遊龍共創服務的行為,視為接受並認可相關條款的法律效力及對雙方的約束力,且用戶認可相關條款(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更新後的條款)具有溯及至用戶註冊成為遊龍共創用戶之日的法律效力並在該日起對雙方有共同的約束力。

9違約賠償

9.1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遊龍共創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遊龍共創或任何其他協力廠商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該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給遊龍共創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

9.2因使用者違反本協議約定之任意內容時,包括但不限於遊龍共創通過內部的監測程式發現或經其他使用者舉報而發現用戶有可能或已出現違約、違法、違反公序良俗、侵犯任何一方權益時,則遊龍共創有權採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限制用戶帳號和遊戲中角色的登陸、限制用戶在遊戲中的活動、刪除與帳號或角色相關的虛擬貨幣及虛擬物品、刪除用戶的帳號和要求用戶賠償因用戶從事上述行為而給遊龍共創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人力成本損失、運營成本損失、商譽損失、維權損失等)、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要求使用者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當與用戶帳號和角色內的全部款項相等),使用者在此明確同意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9.3賠償責任的排除及限制 遊龍共創對於使用者使用網路服務或無法使用網路服務所產生的任何直接、間接、衍生的損害或所失利益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若依法無法完全排除損害賠償責任時,用戶認可虛擬物品價值無法確定的虛擬性,並不得以帳號或帳號內虛擬物品或者用戶使用遊龍共創服務所投入的現金款項等作為賠償標準,且在任何時候遊龍共創應當承擔的責任,均不得超過現存虛擬物品的實際價值,亦僅限於遊龍共創過錯引起的直接的金錢利益損失。

10法律管轄

10.1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以遊龍共創所提供之任何形式之電子資料、書面資料等相關內容為准,使用者在此確認該等資料的準確性、有效性、合法性。

10.3如各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福州仲裁委員會裁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受理費用及處理費用將由提起仲裁一方獨立全部承擔。

11通知和送達

11.1本協議項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重要頁面公告、電子郵件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於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12其他規定

12.1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12.2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2.3本協議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具法律或契約效果。

特 別 聲 明

鑒於:我國《合同法》第39條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遊龍共創在此依法做出特別聲明如下:

遊龍共創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使用者注意的義務將通過如下方式實現:在本協議中游龍共創以明確的足以引起使用者注意的加重字體、斜體、底線、顏色標記等合理方式提醒使用者注意相關條款(需要強調的是,還包括用戶應特別注意任何未明確標記的含有“不承擔”、“免責”“不得”等形式用語的條款),該等條款的確認將導致使用者在特定情況下的被動、不便、損失,請使用者在確認同意本協議之前再次閱讀上述條款。雙方確認上述條款非屬於《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的條款。

使用者如有任何需要說明條款的要求,請立即停止使用服務,同時立即致電0591-83056727或發送郵件至YL-Center@920yl.net,若用戶未致電或發送有說明條款要求的郵件至遊龍共創而選擇同意該協議,則雙方在此確認遊龍共創已依法履行了根據使用者要求對相關條款進行說明的法定義務,遊龍共創已給予用戶充足的時間與充分的選擇權來決定是否締結本協議。

鑒於遊龍共創已依法明確了上述條款、履行了格式條款制訂方的義務,用戶點擊同意或下一步,將被視為且應當被視為用戶已經完全注意並同意了本協議所有條款尤其是提醒使用者注意的條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戶不應當以遊龍共創未對格式條款以合理方式提醒使用者注意,或未根據使用者要求盡到說明義務為理由而聲稱或要求法院或其他任何協力廠商確認相關條款非法或無效。